近日,利通区检察院主动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查活动,听取人民监督员对办案工作的意见建议。
此次案件评查范围为今年1月至5月办结的审查逮捕、一审公诉、民事检察监督、公益诉讼、刑事申诉、司法救助等案件。参加评查前,工作人员向2名人民监督员详细讲解了评查程序、评查内容、评查等次把握和评查结果应用,以便人民监督员熟悉案件评定标准,掌握案件质量评定方法。评查中,人民监督员对随机抽取的10起案件采取查阅纸质卷宗的方式,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证据审查和采信、事实认定、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法律适用、释法说理、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质量评查,逐件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表。评查后,人民监督员对办案质量表示认可,对案件评查工作和办案活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不断提升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的有力举措。 (通讯员 康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