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源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助力优化民营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7月至2023年4月期间,原告泾源县某建材营业部与被告宁夏某公司持续签订7份书面《买卖合同》及一份《补充协议》,约定由原告持续向被告供应水泥。经双方结算,被告宁夏某公司欠付原告泾源县某建材营业部水泥款共计2463591.2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支付水泥款及违约金共计292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翻阅案件材料,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核对欠款数额及违约事由,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被告企业因资金链断裂无法一次性向原告支付水泥款。同时,原告因债权无法收回造成企业经营困难,双方就案涉水泥款的付款时间及违约金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及时化解该起纠纷,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法官从当下与长远、情理与法理多角度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引导双方充分认识相互理解、合作共赢才是企业经营的发展正道。经过法官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记者 马琳 通讯员 李宝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