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虚拟币低价购买加油卡,再将加油卡内的资金通过售卖等方式变现。近日,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5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今年3月初,周某浏览网页时看到可以用虚拟币低价购买加油卡的信息,遂联系信息发布人,并联络其他4人分工协作。上家要求周某通过某App与其联系。经协商,周某利用上家提供的企业资质信息伪造授权委托书,在银川市加油站办理加油卡,后将非法兑换的虚拟币(USDT)转给上家,上家往周某等人办理的加油卡内充值。充值完毕后,周某等人将加油卡内的资金通过售卖等方式变现。其间,周某因非法购买虚拟币(USDT)被骗30余万元,但仍冒着风险继续从事该行为。截至案发,周某等人共帮助上家转移资金200余万元。
检察官说法:2021年9月15日,央行等10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