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宁夏某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接到红寺堡区法院执行法官的电话,被告知因其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既没有主动申报财产又不积极履行案件义务,其公司名下煤炭产能指标已被冻结。
得知消息的李某大吃一惊,虽然之前执行法官一再与其沟通,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李某认为公司已经长期处于停工状态,也没有什么财产可供执行,便把执行干警的劝诫当作了“耳旁风”。李某没想到法院的执行力度如此之大,态度如此坚决,更没有想到自己的如意算盘会就此落空。隔日,李某便将两案48万元全部履行款转至法院账户,至此两案全部执行完毕。
据悉,自该院7月1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涉金融、涉企业”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以来,针对未结案件中涉金融、涉企业案件数量多、标的大、执行周期长,实际执结率低等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强力推进专项执行活动,最大限度保障和实现金融机构债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通讯员 李禹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