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自制油罐车非法买卖柴油,属于严重违法行为。7月24日,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金凤区一大队接连查2起自制油罐运输买卖柴油的违法行为。
当日16时15分,金凤区交警一大队民警在丰登镇镇苏路执勤时,示意一辆宁A号牌的轻型厢式货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查看车上装载的货物时,驾驶员神色慌张,支支吾吾试图躲避。民警凭着工作经验判断情况可疑,责令驾驶员打开车厢后门,发现车厢内竟加装了油箱及计量器、蓄电池、开关等,油箱内装满液体。驾驶员黄某自称是柴油,但无法提供货单,也无法提供运输危化品合法手续,民警当场查扣。
无独有偶。不到半个小时,民警在该路段再次查获一辆非法运输柴油罐的轻型厢式货车。经调查,两名驾驶员都是为牟取利益,利用厢式货车的隐秘性,驾驶装有柴油罐的厢式货车转运至市区进行非法销售。目前,大队已将案件移交给银川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记者 李毓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