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宁县公安局快速反应,依法查处一起网上散布谣言案件,全力推进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7月28日,中宁县徐套乡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事发后,当事人亲属为达个人目的,在网上散布谣言,多名网友为提高账号点击率,吸引粉丝关注,将上述不实信息转发至微信群、抖音、快手等平台,该造谣视频短时间内迅速发酵扩散,造成恶劣影响。
当日,中宁县公安局闻警而动,第一时间展开调查,依法打击处理造谣滋事者41人。其中,行政拘留5人、行政罚款6人、批评教育30人。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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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记者 吴彩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