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妻子产生情感纠纷,竟深夜放火烧丈母娘家。近日,经贺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男子因犯放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12年,男子林某某与女子李某某登记结婚,婚后第四年,二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李某某离家出走至今未归。2023年4月30日,林某某寻找李某某未果,为发泄情绪,便从老家陕西驱车来到贺兰县某镇其丈母娘家附近,经过多次踩点后,于5月3日零时许,趁丈母娘一家熟睡之机,携带装有汽油的玻璃瓶到丈母娘家院子门口,用打火机点燃卫生纸引燃玻璃瓶内的汽油后扔进其丈母娘家院子里,致使院内放置的洗衣机、编织袋、水桶等物品被不同程度烧毁。丈母娘一家听到响声发现后及时扑灭火并报警,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林某某放火后驾车逃离现场,5月6日被贺兰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贺兰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林某某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以放火罪对其提起公诉。贺兰县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