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罗县法院陶乐法庭通过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当场履行赔偿款30万元。
2022年10月12日,咸某某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多处受伤并构成伤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咸某某向法院主张的赔偿数额较大,但肇事司机马某某所驾驶车辆仅投保了交强险,保险赔付远不能满足咸某某的诉求,且马某某在事故发生后已赔付咸某某15万余元。
如果通过判决处理,被告可能会因赔偿金额过大消极履行或无法履行法定义务,导致原告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及时有效保障。鉴于此,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最终达成在减去已经赔付钱款的基础上,由被告再次支付原告赔偿款30万元、原告放弃此次事故后续治疗费用的调解协议。第二天,被告来到法庭,在法官的见证下将赔偿款通过微信转账、现金给付等方式交到原告手中,原告当场出具收条,该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通讯员 张秉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