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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公安局:民警帮助青海省承包商要回工程款
时间:2024-01-03  来源:宁夏法治报
  “杨警官,我们已经顺利到家,工程款也陆续收到了,感谢灵武市公安局对外地打工人的帮助。”近日,灵武市公安局临河派出所民警杨小军接到来自青海省民和县承包商马某的电话。
  “辛苦了一年不容易,回去好好陪家人,明年来如果有什么困难就找警察。”杨小军说。
  2023年10月,临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某公司干活后无人支付相关费用,现在上门讨要工程款,请求民警进场处理。民警现场了解得知,2023年6月,报警人马某经人介绍在某能源负极材料厂一项目部工地承包钢结构工程,双方口头约定工程单价,后因种种原因,工程无法继续进行,双方在工程量、单价数额、工人工资、吊装费用上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也无法支付费用。
  民警询问双方是否签订合同,双方都说有合同,却都拿不出来。原来马某干的工程层层分包,马某的合同是转包给自己工程的人签订的。项目部负责人表示自己没有与马某签合同,也没有找马某干活,他理解马某的不易,但是工程款要得太多他也没办法解决。
  了解情况后,民警告知马某要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合同纠纷。但固执的马某没有听从民警的劝解,带着工人多次到工地讨要工程款。鉴于双方当事人对工程款项存在较大争议,且情绪激动,存在“民转刑”的隐患,民警坚持“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多次联合项目部经理、司法所工作人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一起开展调解工作。然而,前几次调解,双方互不相让,吵得不可开交,不欢而散。
  随后,杨小军劝说马某,给其摆事实讲道理。“这么多工人跟着你在这里,吃住都要花钱,你让大家先回去,留几个人在这里,咱们想办法解决问题。”这回,马某听进去了。最终,在多方努力下,马某和项目部各让一步,就工程量及款项达成一致意见,项目部同意支付马某的工程队110万元,先期支付80万元,后期支付30万元,这起合同纠纷被成功化解。
  马某带着工人和重型机械返回青海时,杨小军和同事一路护送他们到宁东高速路口,再三叮嘱马某雪天路滑,路上要注意安全,以后出外干活一定要把合同写清楚、看清楚。
  “杨警官,你说的话我都记住了,要不是警察,我都不知道该咋渡过这次难关。”马某握着杨小军的手感激地说。记者 丁丁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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