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原市原州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蔡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这是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区首例集仓储、销售、寄递为一体的全链条因销售伪劣电子烟而被判刑的案件。
近年来,调味电子烟凭借小巧时尚的外观和奇特的口味,但我国《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电子烟行业加强了管理。本案中,被告人黄某某、蔡某某明知从2022年10月1日起国家不允许销售除烟草口味以外的电子烟,为牟取非法利益,仍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期间向他人销售非国标调味电子烟及烟弹,其中黄某某向全国多个省市销售金额共计91.0214万元,蔡某某销售金额7.342万元。执法部门从其商铺处查获大量尚未销售的非国标电子烟及烟弹1.5万个,涉及品牌及品种上千种。经鉴定,上述涉案电子烟及烟弹均系伪劣电子烟。2023年12月29日,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以被告人黄某某、蔡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向固原市原州区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该案是我国《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以来我区首例集仓储、销售、寄递于一体的全链条非国标调味电子烟案件,也是近年来全市乃至全区破获的涉非国标调味电子烟数量最多、品种最全、品牌最多的典型案例。 (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周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