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罗县法院联合诉前调解人民委员会,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高效率化解一起标的额为3000余万元的涉企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北京某公司与宁夏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北京某公司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全部货物并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宁夏某公司也投入正常使用期间支付了部分货款,下剩3000余万元未予支付,引发诉讼。考虑到涉案双方都是企业,如果走诉讼程序时间长,也会对企业信用造成不利影响,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平罗县法院将该案委派给平罗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员引导双方理性处理矛盾纠纷,最终促成双方不花一分钱就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 (通讯员 杨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