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万家团聚,也是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发频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各种金融创新的旗号招摇撞骗,通过互联网平台骗钱圈钱,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和迷惑性不断增强。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表现形式
未经批准,销售、宣传“保本保息”“低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筹集资金,收益率明显高于社会平均收益水平。
未经批准,打着“银行”“保险”旗号,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或从事其他不法活动。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产业为名义,承诺返本付息,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以“金融互助”“保险互助”等名义,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非法集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不能盲目“随大流”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