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王先生因近期资金周转需要,于是自己通过某借贷平台申请了借款,但王先生资质不够无法从银行直接借到钱。借贷平台提示,购买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增信从而提高放款成功率,于是王先生点击了同意,并从借贷平台跳转到保险公司界面,进行了人脸识别,阅读完保险合同后并签字确认,最后成功投保了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后王先生投诉称公司捆绑搭售保险。
二、 案例分析
捆绑搭售是指将原本可以分开销售的两种商品一并销售给客户。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2020] 1070号文的通知,明确平安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属于以借贷关系为承保基础的一种保证保险产品,其功能是为有融资需求的借款人提供增信支持,不可脱离借贷行为单独存在,具有商业合理性。贷款保证保险产品的借款人为投保人,出借人为被保险人,其功能是为有融资需求的借款人提供增信支持,为出借人的资金损失提供风险保障。所以借款保证保险不属于捆绑搭售。
三、 风险提示
消费者在申请贷款和投保贷款保证保险时,消费者应充分了解借款保证保险产品的功能和特点,认真阅读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保险产品介绍等一系列贷款合同和保险合同条款,务必确保在已详细了解并知悉所有材料后,再行签署相关文件。消费者应确保本人购买,避免指定他人代为操作,勿将个人信息随意告知他人。另外消费者可根据自身的借款资质条件、经济承受能力选择是否购买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而非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必须购买,即借款人的资质如符合出借人的贷款审批条件,可直接获得贷款,无需购买保证保险相关产品;如不符合出借人的贷款审批条件,可根据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购买保证保险增信,以提高贷款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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