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凌晨,金凤区交警二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满城街路口,有一辆宝马轿车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
民警到达现场后查看了双方驾驶员的相关证件,在询问事故经过的时候,宝马车旁边的一女子和一名男子来到民警身边,他俩一致说是该女子开的车,出勤民警根据职业敏感性,敏锐捕捉到了这个看似普通案件的疑点,民警现场询问该女子案发经过,在表述事故发生的过程时,用词含糊不清,而且对事故细节的描述前后有矛盾。
民警察觉女子有可能是“顶包”,遂立即把两人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询问,经核查,该名女子姓雷,同行男子姓陈,在大队民警询问过程中,雷某始终坚称车辆是自己驾驶的,因操作不当导致与出租车发生了碰撞。民警与两人分别做了笔录,在细节处仔细询问时,雷某逐渐露出疑点。在民警强有力的说服下,雷某承认了,车辆不是自己驾驶的,而是朋友陈某驾驶的,自己是帮朋友“顶包”。
民警随即对同行的陈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其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在证据面前,陈某对自己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坦白承认自己吃晚饭时喝了酒,由于离家近,他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车回家,没想到发生了事故。由于害怕处罚,所以才让自己朋友“顶包”。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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