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8日,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联合市场监管厅部署开展了为期5天的“端点2号”打击整治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集中行动,防止各地传销人员春节后回流我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据悉,今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持续发力,保持对传销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截至2月底,全区共受理传销案件18起,立案18起,破案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涉案金额1000万元。
“端点1号”、“端点2号”两次打击整治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集中行动,共捣毁传销窝点470处,查获涉嫌传销人员1409人,立案13起,破案13起,刑事拘留17人,行政处罚79人,解救被控人员97人,教育遣返1137人。
■行动成果
银川市
共捣毁传销窝点71处
查获涉嫌传销人员460人
教育遣返 269人
行政处罚 52人罚款6万元
暂扣传销人员车辆 12辆
解除房屋合同 50户
石嘴山吴忠中卫
三市在行动中暂未发现聚集型传销活动情况
固原市
捣毁传销窝点1处查获涉嫌传销人员5人教育遣返5人
■典型案例
贺兰县公安局
1.破获“8·30”特大系列传销案
去年8月30日,贺兰县公安局获取情报,在贺兰县某小区有人员利用以西部大开发为名义的“人力资源双向扶贫项目”,歪曲国家政策,骗取传销线下人员钱财。根据情报,贺兰县公安局侦查员在银川市某酒店将正在组织传销新人办理申购业务的廖某、周某等一举抓获,侦查员深挖细查,在银川商贸路附近将下线大经理王某、张某某等人抓获,当场查获传销申购款216万元,查获涉案车辆2辆。
经查,廖某、周某等人自2012年到贺兰组织开展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以来,已先后发展下线超过60人,申购项目资金600份。
2.破获“9·15”传销活动案
去年9月15日晚,经侦大队通过情报信息研判获悉:贺兰县奥特莱斯附近的经济桥农家乐疑似有传销高级人员聚集。大队立即将情况汇报值班领导并请求下一步行动指示。当晚10时许,贺兰县公安局调拨警力全部到达目标区域并快速展开行动。此次行动共查获传销人员31名,其中大经理11名,暂扣涉案车辆9台。
经查,该批传销人员大多来自山东、湖南等地,其中张某、马某忠、李某亮、宋某磊等11名传销高级人员均已出局,但其并不甘心。为达到继续敛财的目的,他们自发组成山东团伙,接受廖某龙的管理,成员之间以老总称呼。该团伙经常在经济桥农家乐聚会,以聚会为名开展工作并协调各体系人员层级关系。为了更好地掌控传销体系,他们利用各自的影响力跨体系安排工作,通过电话遥控各自骨干带领新人办理申购,每份申购均能获利上万元。为了更好地笼络其心腹骨干,他们许诺骨干份子以成为“组织的大经理”为诱饵,许以购置豪车引诱,让其死心塌地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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