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贺兰县的贾女士因在微信朋友圈散布涉疫情谣言,被当地警方依法查处。
“银川市一批肉类被检测出新冠阳性,由天津港运输到银川新世纪冷链。贺兰县一名采购商进了50件货拉到海吉星物流园,但货物并未销售。目前新世纪和海吉星都已封闭,大家在解封前请勿到这些地方购买肉。”当日15时许,贾女士在公司上班期间,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这条文字信息。此信息被官方证实为虚假信息,贺兰县立岗派出所随即将贾女士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并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贾女士对其散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贾女士交代,她通过同事的朋友圈看到这则消息,未经核实便在自己的朋友圈转发,转发10分钟后,意识到消息来源不明,容易造成不良影响,随即删除。
虽然贾女士删除了转发的信息,但该条信息还是在朋友圈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立岗派出所依法对贾女士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网友,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不当网络言行也要负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网民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建一个安全文明的网络环境。(记者 张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