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七大队民警利用交通智能管控平台进行视频巡逻时,查处一起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当日17时27分,高速交警十七大队值班民警利用智能监控系统对辖区高速公路进行全线视频巡逻时,发现一辆宁D牌照的小型轿车原本从乌玛高速由北向南往金积方向正常行驶,十几秒后,这辆小轿车突然从匝道内倒回到乌玛高速主线后继续行驶。分控中心值班民警立即通知执勤民警在青铜峡西收费站进行布控拦截,拦截后民警将该车辆驾驶员马某某带回大队违法处理室。
经询问,马某某称自己刚拿到“B2”型驾驶证不久,当日他开车和父亲从平吉堡上高速回固原老家,因对路况不熟走错了路线。发现从下个收费站掉头再上高速路程太远,便从匝道内倒车回到乌玛高速往青铜峡西方向开。
民警对马某某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马某某做出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有关规定,其机动车驾驶证实习期“B2”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被依法注销。
高速交警提示: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驾驶员在一年的实习期内被记6分以上,实习期限将延长一年,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将会被直接注销驾驶资格。(记者 邱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