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阳似火,热浪灼人。最近几日,宁夏气象部门频频发布高温预警,银川35℃以上高温天气已持续数日,酷热的天气让人倍感焦躁。当很多人在家中或办公室享受空调的清凉时,还有不少劳动者正头顶炎炎烈日,迎着滚滚热浪,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挥洒着汗水,他们战高温、斗酷暑,始终坚守在一线。
越是炎热,越要释放政策的清凉;越是辛苦,越应送去社会的关怀。劳动者的敬业精神固然值得钦佩,但他们的合法权益更要不容忽视。炎炎夏日,用人单位要着力为高温环境下的劳动者做好降温、通风等措施,同时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减少中暑等情况发生。最为要紧的是,高温津贴必须足额、按时发放到位。
依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高温津贴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讲,却是一种奢望。
由于这些政策缺乏相应的处罚机制和强制性,导致一些用人单位重视程度不够,除了一些机关单位和大型事业单位能按标准执行,很多小企业的高温津贴机制形同虚设,顶多提供一点西瓜和绿豆汤来敷衍劳动者。
从事高温作业,依法享受岗位津贴,这是劳动者应有工资权利而不是一种福利,相关部门必须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在持续高温天气的情况下,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建筑工地等室外作业场所进行重点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一句话,在如火的酷夏时节,对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我们要予以更多关怀,只有保证他们的各项权益能够落实到位,才能为拼搏打工人撑起“遮阳伞”。
刘沛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