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记者从宁夏市场监管厅获悉,该厅优化营商环境22条措施发布一个月以来,已经在放宽电子商务个体工商户登记限制、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等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对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网址)登记,对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以及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的,免于登记。目前,全区已有1981户个体工商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在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方面,明确了修复标准和流程,设立缓冲带,鼓励失信主体主动整改纠错。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12种电子商务、网络交易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今年以来,该厅共检查各类平台企业32家、网店9983个,指导147家自营店公示自我声明。推广应用“智慧网监”App,做到实时监测、在线管理。目前已入库网络市场主体6.04万家,开通监管账号472个。(新消息报记者 吴彩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