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检察院8月26日发布了《关于小牛资本管理集团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通告。犯罪嫌疑人彭铁、彭钢、李特立等六人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嫌疑人王添威涉嫌集资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田东明、田朝林、梁万玺等二十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小牛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牛集团”)设立“小牛新财富”、“小牛投资”、“小牛在线”、“小牛普惠”、“钱罐子”等17家核心子公司,自2013年开始,通过公开宣传、承诺保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人非法集资,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000余亿元人民币。犯罪嫌疑人彭铁、彭钢、李特立、田东明、田朝林、梁万玺等二十六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自2017年9月开始,小牛资本集团资金出现流动性困难,资金无法按时兑付。彭铁、彭钢、李特立等人明知公司经营模式难以为继,开始大量发行虚假标的进行非法集资,所募集的资金大部分未用于能实际产生收益的生产经营,对资金的使用极不负责任甚至直接非法占为已有,肆意挥霍,涉嫌集资诈骗罪,犯罪嫌疑人彭铁、彭钢、李特立、王海蝉、彭林、彭最鸿、王添威七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详见《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小牛在线是广东知名的P2P大平台之一,累计成交额1171亿,借贷余额104.2亿元。
据此前报道,1月13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对外通报,已对小牛资本集团以涉嫌非吸罪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对小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涉案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16日,深圳公安局南山分局发布《关于对小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的情况通报(二)》显示:已对彭某、李某立等6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已查封、扣押、冻结公司以及相关涉案高管的股票账户、银行账户、房产、车轮等资产一批。
1月27日,深圳公安局南山分局发布《关于对小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的情况通报(三)》显示,2021年1月23日,对彭某、王某威等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立案侦查。预示着小牛在线案件已经升级为“集资诈骗”。
犯罪嫌疑人李先林、刘金科等19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通报
犯罪嫌疑人李先林、刘金科等19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小牛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牛集团”)于2013年8月8日注册成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均为犯罪嫌疑人彭铁(另案处理),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实际经营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浩E都A座42楼。“小牛集团”成立后通过小牛新财富、小牛基金销售等公司的名义对外发售私募基金产品。犯罪嫌疑人李先林、刘金科等人在彭铁的授意指使下,组织私募基金销售团队向社会不特定群众销售私募基金产品非法募集资金。
经初步审计查明,小牛私募自2012年12月至2020年5月期间,一共吸收投资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60亿余元,投资人总数约为5万人,待收本金为人民币30亿余元,待收的投资人总数约为2千人。
以下为通报原文:
犯罪嫌疑人郑伟博、章强等34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通报
犯罪嫌疑人郑伟博、章强等34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移该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小牛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牛集团”)于2013年8月8日注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均为犯罪嫌疑人彭铁(另案处理),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实际经营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浩E都A座42楼。“小牛集团”成立以来,通过其实控的“小牛在线”、“钱罐子”等P2P平台开展线上非法募集资金业务。犯罪嫌疑人郑伟博、章强等34人均为“小牛在线”P2P平台工作人员,先后参与了平台的非法集资活动。
经初步审计查明,“小牛在线”平台自2013年6月至2020年5月期间,一共吸收投资人充值金额约为人民币740余亿元,投资人总数为104万余人,实际损失人数为15万余人,实际损失金额约为人民币89亿余元。
以下为通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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