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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20个部门
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1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宁各单位,区属各大型企业: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银川海关,宁夏国税局、宁夏检验检疫局、宁夏邮政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7日
   
  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
  多式联运是依托两种及以上运输方式有效衔接,提供全程一体化组织的货物运输服务,具有产业链条长、资源利用率高、综合效益好等特点,对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和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具有积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42号)、《交通运输部等十八个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6〕232号),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多式联运工作,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构建高效顺畅的多式联运系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法加强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优化市场监管方式。已依法获得铁路、道路、水路、航空货物运输以及无车承运、无船承运、邮政快递业务经营资质或者国际货运代理备案的企业,可独立开展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多式联运经营活动,或者联合其他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组织开展多式联运经营活动,不得对其增设新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安全管控、价格自律、责任担保、风险防范等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建立多式联运经营信用考核评价体系与奖惩联动机制,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诚实守信企业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政策。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工商局、地税局,银川海关,宁夏国税局、宁夏邮政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
  (二)加快公路货运市场治理。依法加强公路货运市场环境治理,强化重型货运车辆装卸源头监管和动态监控。严格实施《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等技术标准,严禁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运输,有序引导不合规车辆逐步退出市场。加强新增公路运输车辆的注册登记、技术检测和准入管理,推动中长距离货物运输由公路有序转移至公铁联运。
  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
  (三)严格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对铁路、公路、水路、航空、邮政快递等运输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面纳入目录清单管理。督促和检查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交通运输厅,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宁夏邮政管理局、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
  (四)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加大对发展多式联运的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建立专项统计调查制度和运行监测机制,组织开展多式联运市场调查、运行监测和绩效评估,针对区域间和国际间主要通道辐射范围、流量流向、货品货类、货物价值、运行实效等建立动态监测评估体系。
  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统计局,宁夏邮政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
  (五)出台多式联运优惠政策。对多式联运场站(园区)建设进行资金补助,在政府主导的货运枢纽场站、物流园区规划建设中,将多式联运功能作为必要条件。政府对联运设施设备进行补助,鼓励第三方物流参与多式联运,提高多式联运场站(园区)的组货和配送效率。支持卡车减少长途运输,增加短途接驳运输。
  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地税局,宁夏国税局、宁夏邮政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五市人民政府。
  二、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六)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依托包银高铁、银西高铁、中兰高铁、太中银铁路、宝中铁路以及银川河东国际机场,形成连接西至中亚、西亚及欧洲,东至沿海港口,北至蒙古国的物流大通道;深化与天津港、连云港、青岛港等港口和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喀什、乌力吉、策克等口岸合作,常态化运行宁夏·中亚(银川—德黑兰)国际货运班列,打造便捷陆路通道,构建贯通内外的多式联运网络主骨架。加强多式联运枢纽与关联产业的联动发展,围绕“一带三区、一主两副”的总体空间格局,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合作,有序对接现代煤化工、现代纺织、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加快发展葡萄酒、枸杞、草蓄、蔬菜以及“原字号”“老字号”“宁字号”特色农产品,进一步优化多式联运分层、分类节点布局。积极推进关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支持具有公共属性的多式联运枢纽站场和集疏运体系建设、运输装备升级改造、信息互联共享,努力构建无缝对接的物流平台。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质监局,银川海关,宁夏邮政管理局、宁夏检验检疫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
  (七)畅通转运微循环系统。支持和引导传统铁路、公路、航空货运枢纽向上下游延伸服务链条,强化全程物流服务意识,积极推进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和运输组织流程优化,强化铁路、公路、航空等不同运输方式的衔接,依托铁路货运站场、航空港,配套建设公路集散分拨中心,完善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综合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服务能力。破解多式联运末端微循环瓶颈制约,大力推进铁路进园区、公路通场(站)等配套设施建设,着力加强口岸(内陆港)、工业园区、保税园区等铁路专用线及外联高等级公路的规划建设,加快推进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建设,支持在符合条件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内建设多式联运作业站场,完善枢纽节点的多方式集疏运体系。加强铁路货运枢纽的公路集运和分拨站点配套建设,优化铁路最先和最后一公里配送网络。加快航空货运枢纽以及邮政快递分拨中心等外联专用公路项目建设,畅通多式联运枢纽站场与城市主干道的连接,提高干支衔接能力和转运分拨效率。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宁夏邮政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
  (八)强化服务规则衔接。加快推进不同运输方式在票据单证格式、运价计费规则、货类品名代码、危险货物划分、包装与装载要求、安全管理制度、货物交接服务规范、保价保险理赔标准、责任识别、运输时限等方面的衔接,制定有利于“门到门”一体化运输组织的多式联运服务规则。
  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质监局,银川海关、宁夏邮政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
  (九)健全法规标准体系。积极开展综合交通运输促进法、多式联运法等立法研究论证。健全多式联运基础设施、运载单元、专用载运工具、快速转运设备、信息交换接口、包装与加固等技术、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做好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有机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标准,明晰责任边界、共享条件、利益分配、信息目录、风险管控等事项。
  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质监局、政府法制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宁夏邮政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
  三、深化行业改革,创新运输服务模式
  (十)推广先进运输组织形式。充分发挥铁路经济高效的干线运输优势和公路机动灵活的支线运输优势,在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下,推动更多公路长途货运转向铁路运输。鼓励支持公路运输企业积极主动对接铁路运输两端业务,强化对铁路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的接驳和集散服务,构建铁路干线运输和公路末端配送紧密衔接的全程组织链条,探索资源整合共享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形成服务产品协同开发的合力。进一步推进大宗物资铁路、公路组合方式的联合运输,强化设施设备的无缝衔接。大力发展以集装箱、半挂车为标准运载单元的公铁联运,加快推进铁路货物集装化、零散货物快运化运输。广泛推广甩挂、甩箱作业模式,有序发展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铁路驮背运输、公铁滚装运输、“卡车航班”空陆联运等组织模式。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宁夏邮政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
  (十一)深化铁路和货运价格改革。深入推进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创新铁路货运管理和经营组织模式,提高全程物流组织的协同性、运输服务的时效性和市场经营的自主性。逐步放开铁路货运竞争性领域价格,扩大企业自主定价范围,建立完善能够灵敏反映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体现服务质量差异的铁路货运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改革多式联运领域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多式联运经营企业结合市场供求与竞争形势变化、经营成本等因素合理协商定价。
  责任单位:自治区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宁夏邮政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
  (十二)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培育具有跨运输方式货运组织能力并承担全程责任的企业开展多式联运经营。支持铁路运输企业与公路运输企业组建各种形式的经营联合体,鼓励联运参与方以资产为纽带,集中核心资源组建龙头骨干企业。支持铁路运输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参股控股、联盟合作等方式整合公路货运资源,加快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变。引导运输企业探索创新多式联运全程组织模式,建立全程 “一次委托”、运单“一单到底”、结算“一次收取”的服务方式,支持企业应用电子运单、网上结算等互联网服务新模式。探索建立基于碳核算的多式联运绩效评估机制,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结构性节能减排。
  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宁夏邮政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
  (十三)丰富联运服务产品。鼓励运输企业按照资源共享、网络共建、风险共担原则,以资本、产品、信息为纽带开展联盟合作,加强冷藏集装箱、罐式集装箱等专业化多式联运,发展集装箱箱管、半挂车车管、标准托盘和运输包装循环共用,以及铁路长距离危险品专业化运输。引导和培育集装箱、半挂车以及托盘等多式联运设备租赁市场发展。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宁夏邮政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
  四、推动信息共享,加快装备技术进步
  (十四)实现行业信息共享。推动建立各种运输方式信息资源相互开放与共享机制,依托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电子口岸公共平台等现有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现有铁路、公路、航空运输相关信息系统,建立多式联运公共信息资源平台,提供资质资格、认证认可、检验检疫、通关查验、税收征缴、违法违章、信用评价、政策动态等一站式服务。提高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协同开发,满足货主和多式联运经营人获取船、货、车、班列、港口、场站、口岸等动态信息的需求,促进多种运输方式间的协同联动。积极引导企业开放枢纽站场、运力调配、班线计划等数据资源。
  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质监局、地税局,银川海关,宁夏国税局、宁夏检验检疫局、宁夏邮政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
  (十五)推广应用标准化设施设备。大力推广应用集装箱、半挂车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货运车辆,探索发展模块化汽车列车。优先推广使用1200mm×1000mm标准托盘,推动一贯化带盘运输。积极推进物流台车、集装袋、物流箱等集装化装卸机具、大型转运吊装设备、非吊装式换装设备以及适应铁路驮背运输、公铁滚装运输的运载单元拴固设备,不断提升运输装备的通用性和现代化水平。
  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质监局,宁夏邮政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
  (十六)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加快推进标准化、集装化、厢式化运载单元和托盘的推广应用,积极发展货物状态监控、作业自动化等技术装备。支持推广应用铁路驮背运输专用平车、公铁两用挂车以及其他多式联运专用载运机具,支持研发和使用大型、高效、节能环保的装卸设备和快速转运设备,减少无效搬倒和装卸次数,提高货物转运效率。促进信息采集、电子数据交换、无线射频识别、物联网(车联网、船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及装备在铁路、公路、航空运输行业中的推广应用,引导支持运输企业推进信息管理业务全覆盖,加强货物全程实时追踪、信息查询和多式联运运行调度、统计监测、市场分析等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科技厅、商务厅,宁夏邮政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
  五、深化对外合作,拓展国际国内联运市场
  (十七)统筹国际联运有序发展。完善宁夏·中亚(银川—德黑兰)国际货运班列跨省域、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有效整合进出口货源,提升货物集散、分拨、中转服务能力,推动形成直达、中转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国际联运服务模式,提高国际货运班列的运行效益,保障班列常态化稳定开行。统筹跨境、过境公铁联运、陆空联运协调发展。研究完善国际多式联运培育期扶持政策,推进市场化自主运营。
  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银川海关、宁夏检验检疫局。
  (十八)优化口岸通关监管模式。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全面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创新海关多式联运进出口货物监管模式,探索建立对高资信多式联运经营企业实施免海关封志制度,进一步简化通关流程。检验检疫部门要对符合要求的进出境货物实施“通报、通检、通放”和“出口直放、进口直通”的便利化措施。
  责任单位:银川海关、宁夏检验检疫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商务厅,宁夏邮政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
  (十九)深化多式联运交流合作。加强与国际多式联运规则对接,支持我区多式联运经营企业布局境外、区外服务网络,加快建设境外、区外转运中心、分拨中心和业务网点。引导企业加大与境外、区外服务商的合作力度,加强我区多式联运平台建设和交通行业服务质量品牌培育。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质监局,银川海关、宁夏邮政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抓紧推进相关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规划、标准、政策等事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规范自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协同配合,开展具体实施行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走出一条结构优、质量高、效益好、带动力强的多式联运发展新路。
编辑:高登科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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