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近五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2015年以来,自治区商务厅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商务部关于法制工作的会议精神,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推动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要做法和推进落实情况
(一)不断推动商务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化。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了《自治区商务厅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商务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细则及任务分工》,对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执法、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行政监督、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依法行政组织保障等8方面内容进行细化安排,切实提高我厅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对《实施方案》中的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我们也抓紧落实:一是配合清理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地方性法规和本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工作。2015年,我厅就制定了《自治区商务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实施意见》,规定“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上报前,一律送负责法律法规的处室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凡未经合法性审查,一律不签发。在规范性文件审查中,凡有不符合上位法规定,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和地方保护的条款和内容,一律删除,同时,配合商务部开展反垄断调查,积极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清理修改工作。二是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我厅会同自治区发改委、外事办、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了宁夏境外投资企业服务和管理的联合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外投资真实性的审查。牵头制定《自治区“走出去”担保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我区“走出去”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牵头制定了《宁夏产品境外销售中心 宁夏商务境外经贸事务联络处管理及绩效考评暂行办法》,推动了销售中心、联络处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按,按年度编制印刷了《宁夏对外投资合作指引》《支持企业走出去政策汇编》和《中国与阿拉伯国家产能合作发展报告》等政策指导性文件,起到了良好的政策引导作用。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商务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一是认真清理审批事项。对现有的特别是长期未实施的商务行政审批项目逐一进行了清理,严格审核论证,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取消商务行政审批;凡可以采取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不再设定前置审批。经清理,我厅现行执行的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均为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没有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为了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坚持“一个窗口对外”,缩短审批时间,提高行政效率,将各处室的业务工作进行细化量化透明化。凡拟新设定的商务行政审批项目,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进行审查论证。凡保留的商务行政许可项目,全部纳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厅窗口审批综合办公,各级商务部门逐项制定、修订了商务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工作规范,公开审批内容和审批条件,明确了各审批环节的审批内容、程序、时间和责任。三是加大商务行政审批公开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高效、便民、规范、廉洁”为宗旨,坚持把商务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作为政务公开“双公示”的重要内容,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决定,推动行政审批全过程动态公开。四是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情况。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我厅对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印发了《关于建立自治区商务厅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和《自治区商务厅建立权力运行责任清单的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全面清理商务厅行政职权,明晰各项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追责情形,做到权责匹配,把“该做的事情做到位”,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清单之外无权力”。2019年,我们根据《中央编办 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8〕23号)和《中央编办综合局关于推进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数据汇聚工作的通知》(编综函字〔2019〕138号)要求,开展我厅新一轮权责清单更新工作,汇总梳理了我厅权力清单调整表(机构改革职责调整)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我厅权责清单,提高了清单数据的准确性和完善性。经梳理,目前我厅共有行政职权38项。
(三)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一是按照自治区商务厅《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了商务行政执法各环节的内容、程序,加强执法档案管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了自治区商务厅《行政许可过错责任制追究制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等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二是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多次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全区成品油市场管理、酒类流通等领域进行专项整治活动,有力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营造了良好的商务环境。
(四)推动地方商务立法,完善商务法制体系。完善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先后制定出台了《宁夏家庭服务业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储备商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与自治区人大法工委、自治区司法厅的联系与沟通,认真做好了商务立法工作,积极开展立法调研,根据全区商务工作需要,抓好了内贸商品流通、拍卖行业监管等针对性强、实际工作需要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贯彻落实。
(五)建立健全商务领域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商务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审查实施意见》,能够做到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明确、制度健全、程序完备、责任落实,保障依法、科学、合理制定决策。二是落实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团队,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对商务系统涉及的重大法律事务进行咨询把关。
(六)全面清理执法依据,规范商务领域行政裁量权。一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自治区商务厅《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等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二是落实行政裁量权公开公示制度。我厅对具有行政裁量权的职权目录、裁量标准、执法程序、实施过程及相关制度均通过本厅网站政务公开栏、行政服务窗口指南、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公示,规定行政执法决定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商务厅门户网站上,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实行行政裁量权说明理由制度。要求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向行政相对人说明作出行政处罚的理由。四是实行重大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凡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重大处置权的事项,或涉及行政裁量权的重大复杂案件,由厅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五是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我厅法制职能处、各业务处室联合对全区各市、县(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按照监督执法与指导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理、高效。六是实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审查制度。业务处室和法制职能处负责对市、县(区)报送的行政处理(罚)案件进行备案审查。七是实行行政裁量权责任追究制度。全区各级商务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裁量权时,因故意或过失,枉法滥用或不当行使行政裁量权,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国家、集体的利益造成损害的,按规定追究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七)不断加强商务法治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和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使学法用法活动成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等长效工作机制,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形成常态化。三是每年都聘请有关专家学者举办法制专题讲座,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四是根据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实际需要,充实执法人员,加强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参加执法培训班,对执法人员全员培训,教育和引导执法人员学法、守法和用法。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
五年来,我厅商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商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法治教育形式单一。主要是机关人员在法律知识的学习上主动性不够,法律修养存在差距。习惯于利用行政手段处理公务,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性不强。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机关行政人员在运用法律手段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依法服务企业意识有待提升。在运用法律法规引导帮助企业做强做大的办法不多。四是商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仍需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形式还不够丰富,依法治理的队伍建设还不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
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认真研究解决。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以建设制度健全、履职高效、运行规范的商务法治机关为目标,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整改,确保商务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推进依法科学立法。现阶段我区商务立法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商务事业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下一阶段我厅将更加注重商务立法工作,根据我区商务工作实际,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科学设置立法项目,推动内贸、外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我区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坚持在稳定增长的同时,优化外贸结构,促进贸易平衡,实现外贸可持续发展。
(二)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减少审批要件。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减少审批事项,精简审批环节。
(三)严格规范执法权力和程序。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对外公布的执法依据和行政权裁量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特别是违法案件查处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职责权限;查处过程公开透明,对重、特大的案件及时向社会通报查处过程和结果。
(四)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加强对市、县(区)商务法律工作的指导,帮助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的商务法治组织体系,努力培养形成一支强有力的商务法治人才队伍,为我区商务工作的顺利发展保驾护航。
三、相关建议
当前,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对商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需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改革创新,建议对关键领域的商务改革创新先行试点,储备政策制度,将试点取得的好经验和做法及时上升为政策法律,以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的高度统一,确保改革创新在依法行政基础上规范运行。
自治区商务厅法治政府建设2019年工作专题报告及2020年工作思路
2019年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的关键之年。自治区商务厅认真学习贯彻《纲要》和《方案》,严格规范各项行政行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我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厅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明显加强
自治区商务厅党组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厅党组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一是完善厅党组依法决策机制,修订完善《商务厅党组工作规则》《商务厅厅务会议制度》《商务厅专题会议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对提交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研究的重大政策和事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对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提出法律意见。三是注重提高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水平,严格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带头依法办事。
二、商务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全面梳理本厅政务服务事项中存在的群众办事堵点问题,认真清理《商务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公告》中涉及我区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对保留的31个由第三方产生出具的证明事项通过本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最大限度地压缩本系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确认并通过商务厅门户网站公布了4个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并严格加以落实。二是“不见面、马上办”落地见效。全面落实“应进必进”要求,“不见面”审批持续提升,“四级四同”运转顺畅。目前全区商务系统共进入“四级四同”宁夏政务服务网事项71个,做到了“应进全进”,不见面事项70个,不见面率98%。超过了自治区规定的“2019年年底前,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稳定在80%以上”的考核指标。
(二)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厅权责清单。根据《中央编办 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8〕23号)精神和《中央编办综合局关于推进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数据汇聚工作的通知》(编综函字〔2019〕138号)要求,开展我厅新一轮权责清单更新工作,汇总梳理了我厅权力清单调整表(机构改革职责调整)等内容,汇总梳理了我厅权力清单调整表(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权力清单调整表(落实简政放权文件)、责任清单汇总表、权责清单汇聚表、自治区商务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调整表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我厅权责清单,提高了清单数据的准确性和完善性。
(三)完善商务政策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坚持合法合规性审查、统一登记编号印制、依法公布等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水平。二是先后制定并提请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促进外资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促进“宁夏老字号”发展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备案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破解制约我区商务领域投资吸引力方面的制度、体制、机制障碍,调动和增强各种资本对我区投资的积极性和信心,不断提高我区的投资吸引力。同时,严格执行《自治区商务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自治区商务厅差旅费管理办法》《宁夏商务厅商务发展促进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范财务工作的流程和要求,从而有效的控制和规避财务风险。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制定出台商务厅《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过程中 ,遵循“谁制定、谁审查、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 ,出具书面审查结论,实行自我审查内部痕迹化管理。
(四)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并印发了《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夯实了工作基础,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科学规范实施。二是加强特殊行业日常监督管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污染防治、风险防控等工作部署,主动协调自治区公安、环保、税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通过专题座谈会、业务培训、联合检查、实地督查等,加强对全区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规范管理,完成了565家汽车流通企业的网上备案,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推送给自治区公安、税务部门,为依法纳税和交易车辆及时完成过户登记提供了基础保障。三是探索联合开展惩戒“失信”行为。会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联合印发了《在招标投票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尝试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家政服务等领域开展联合惩戒活动,约束被执行人、商贸流通企业守信经营、及时履约,优化企业商业信用环境,制止恶意拖欠账款等失信行为。四是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定期不定期联合公安、市场监管、质监等部门,对全区成品油市场管理、报废汽车、拍卖、再生资源回收、家庭服务、外商投资市场流通、安全生产等领域进行专项整治,有力打击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商务环境。
三、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提高
(一)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商务厅党组工作规则》《商务厅厅务会议制度》《商务厅专题会议制度》,坚持厅党组会、厅务会相关工作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明确要求把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步骤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落实好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提出法律意见,截至11月份,共审查厅务会议题43件,对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对外签订合同等涉法事务进行法律审查,提供法律咨询60余次。
四、政务公开得到全面推进
制定印发《2019年度自治区商务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商务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印发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挂网发布。二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在厅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布。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途径等信息。三是围绕“放管服”改革,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及时更新宁夏政务服务网“四级四同”政府服务清单目录。四是主动发布热点信息。2019年,我厅通过官方网站及各类媒体及时进行新闻发布活动,主动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取得良好效果。
五、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增强
一是积极开展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年我们根据工作实际,举办了4.15国家安全、内贸流通、安全生产等普法培训班。二是积极参加商务部举办依法行政、贸易救济、贸易摩擦应对等方面的培训,掌握法律领域的前沿动态,强化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在对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人年终效能工作考核中,注重考核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情况,以及各级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情况。
今年,我厅商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商务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比如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过程中,我厅执法人员分散在各业务处室,而法治建设工作任务重,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认真研究解决。
六、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自治区商务厅将持续抓好《纲要》和《方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厅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以建设商务法治机关为目标,促进全方位依法履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商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贯彻执行好涉及内外贸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开展重点领域商务执法,进一步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完善行政调解、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等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将《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努力提高大家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