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唐徕渠管理处正式向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了《唐徕渠管理处全员岗位行为规范》,标志着唐徕渠管理处文明创建工作“转型升级”,进一步向精细化、规范化迈进。
唐徕渠管理处于2015年2月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处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服务水平,根据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水利系统全国文明单位开展岗位行为规范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在水利厅有力支持下,管理处组织精干力量,历经三个月时间进行编写,并经全处广大干部职工反复修改,四易其稿,截止8月16日,正式完成提交,并组织实施 。
《唐徕渠管理处全员岗位行为规范》紧紧围绕全处49个岗位、291名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思想道德修养,履职尽责的职业精神,敢于创新、勇于担当的职业操守,履行岗位职责应具有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对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以及相关岗位知识和应当遵守的纪律等标准进行了编写,体现了“岗位特色、切合工作实际、因事设岗、分层分明、文字简明扼要”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全国文明单位”成果奠定知行合一的思想基础。(唐徕渠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