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委明电〔2019〕3号)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宁安委〔2019〕14号)要求,现就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中卫工业园区“8·29”煤气炉爆炸事故惨痛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责任单位:商务厅,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贸流通企业。)
二、整治时间
从2019年12月1日开始至2020年2月底结束,开展为期三个月集中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会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ー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工作措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各商贸流通企业通过高层会议、职工大会的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正确树立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关系,切实把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企业发展的首要位置。
(责任单位:商务厅有关处室,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贸流通企业。)
(二)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整治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不落实,加油站规划不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工作措施: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台账。台账内容应包含风险分布区域,主要风险单位名单、主要责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及数量,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特征,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对重大危险源还应包含所在位置、重大危险源级别等。
(责任单位:商务厅运行处、外贸处,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
(三)消防整治。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19〕23号)要求,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治工作,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联合各级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冬春火灾防控监督。
工作措施:加强对商场、超市、住宿、餐饮、物流、加油站、二手车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对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必须明确责任人,跟踪督办,直至火灾隐患消除;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该查封的坚决查封,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处罚的坚决处罚,绝不姑息迁就,养患成灾。
(责任单位:商务厅有关处室,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大型商业综合体。)
(四)燃气整治。联合各级住房建设、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重点整治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具体措施:针对餐饮行业领域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主要集中在小饭馆、大排档等人流密集区域的特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联合各级燃气管理、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强化跟踪督办,及时整改销案;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联合监管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有关线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商务厅有关处室,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宁夏餐饮饭店行业协会,各餐饮企业及经营户。)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9年12月4日-13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11月2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对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强化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切实增强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认识。结合实际,细化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明确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全面整治(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2月31日)。各商贸流通企业和单位按照集中整治工作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清单,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和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和时限,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分别牵头,组成整治工作检查组,全面深入行业领域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彻查根治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商务厅将联合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及企业开展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三)总结阶段(2020年2月20前)。五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分析集中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集中整治结束后,要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于2020年2月20日前报商务厅流通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商贸流通企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中卫工业园区“8·29”煤气炉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安排部署。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大整改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9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