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商务主管部门:
近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区设施蔬菜出现不同程度的滞销现象。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的通知》(商建电〔2020〕103号)要求,加大农产品产销衔接工作力度,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切实保障我区市场供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农产品滞销风险预警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本辖区农产品生产、销售、收储、加工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于存在滞销风险的农产品,要深入了解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经营现状,提前摸清采收、分拣、包装、运输、销售、商业库存及政府储备等情况;要密切关注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发布预警预测信息,建立种植户、流通组织、市场有效衔接机制,及时提供相关政策引导和服务保障。
二、多措并举化解辖区农产品滞销问题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坚持属地原则,准确分析产销形势,统筹协调好辖区的市场供应与农产品销售。要坚持精准施策,做好应急保障兜底,千方百计为农民、市民解决实际困难。一要有效利用辖区农业资源,组织好当地农产品流通,加强产销对接,确保鲜活农产品能够产得出、运得进、送得到。二要积极号召蔬菜滞销产区内有闲置保鲜库企业,无偿提供给当地菜农或经纪人组织收储保鲜,支持流通企业在产地和销地增加商业库存,充分发挥冷库等仓储设施的“蓄水池”作用,对滞销农产品上市进行错峰调节。三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及时发布应季农产品上市信息,充分利用农村电商服务站通过信息化手段协调组织大型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电商平台等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精准对接。四要引导物流企业把资源向滞销区倾斜,针对滞销产品降低物流配送费用。五要鼓励各类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原州区、彭阳县、红寺堡区等贫困地区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加强合作,优先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
三、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把各部门近期出台的各项保障农产品“出村进城”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相关工作。五市应结合辖区特点,有序组织农产品流通领域各类企业复工,保障农产品生产、储存、物流、批发、零售各环节的正常经营。
各市如不能及时化解辖区内农产品滞销问题,需要跨区域调运对接或运输的,要及时报告。商务厅汇总各市信息后将第一时间上报商务部予以积极协调。五市商务主管部门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发布农产品滞销等情况。手机端用户,可下载“一亩田”等APP或在微信中搜索“一亩田”等小程序,点击“抗击疫情”专栏可以直接报送“卖难”“买难”“运输难”等相关信息。PC端用户,可登录“农蔬疏”(http://www.52nong.cn)等网站发布上述信息。
联系人:自治区商务厅 曹显宏
0951-5960752 17309511777
“一亩田”平台 欧连维 15201348556(微信同号)
“农蔬疏”平台 楼晓寅 13305712068(微信同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0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