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强化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法治意识,压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主体责任,12月11日,红寺堡区组织召开了生产建设项目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集中约谈会,对10家生产建设单位进行了约谈。红寺堡区检察院、国税局、水务局相关负责同志以及生产建设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红寺堡区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生产建设单位名单,检察院介绍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案件办理情况,国税局就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相关政策作了详细解读,与会10家生产建设单位就水土保持补偿费欠费原因发表了意见并作了表态。
通过此次约谈,各生产建设单位表示对水土保持工作有了新的认识,树立了水土保持法治理念,提高了依法、依规、按程序推进项目建设和履行水土流失防治的主体责任,并积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会议要求,各生产建设单位要自觉提升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及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做知法守法的领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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