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官网发布《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自治区级抽检部分)信息公示(第二十八期)》。本期信息显示,该局近期组织抽检酒类49批次,其中抽检白酒4批次、黄酒2批次、葡萄酒41批次、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1批次、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1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酒类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白酒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三氯蔗糖等。
黄酒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酒精度、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等。
葡萄酒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酒精度、甲醇、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脱氢乙酸、纳他霉素等。
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酒精度、二氧化硫残留量、甲醇、氰化物、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新红、赤藓红)等。
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酒精度、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新红、赤藓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