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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四项措施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时间:2018-08-02  来源:平罗县政府办公室
   为落实国家民办教育新法新政,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平罗县把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着力推进解决,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一是健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人社、民政、市场监管、编办、财政、公安、住建、国土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民办教育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县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严格审批备案。制定《平罗县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规定》和《平罗县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办法》,对民办幼儿园和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各类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的举办标准、受理审批、监督与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严格执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备案登记制,要求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到发改局物价所和民政局办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服务价格登记备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通过严格的审批登记备案制度,强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持证办学的规范化意识。
  三是加强督导评估,提升办学水平。建立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年检制度,制定《平罗县民办幼儿园年检评估细则》和《平罗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检评估细则》,每年由政府办、教育、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发改、公安等组成年检评估组对照《细则》深入民办教育机构逐一进行考核评估,对于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由教育部门予以约谈,明确其改进方向,制定整改方案,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办学。同时,通过平罗县电视台将各类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年检结果向社会予以公示,为家长和学生择优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提供依据,倒逼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断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办学水平。
  四是部门联动,凝聚监管合力。民办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联合督导组,每半年对县域内民办教育机构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登记造册,为后续的联合执法检查提供了准确信息。2018年,已集中开展3次联合专项检查,检查中,立足“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跟进督查—规范提高”的原则,对于查处的问题客观、公正的给与评价指导,同时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确实无法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目前,联合执法组已对平罗县90家校外培训机构中26家无证无照的违法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查封。
编辑:张春婷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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