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吴忠市把社会信用建设与社会组织业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引导社会组织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民主决策、财务管理、重大活动报告和接受捐赠公示等制度;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会同教育、人社、市场监管局对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对涝河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利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所培训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对18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38家没有证照的培训机构,要求停止招生和办学,按要求取得证照后方可办学。
二是建立健全“红黑名单”。将获得各级表彰奖励、参与评估获得等级、承接各级各类购买服务项目支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等社会组织信息,纳入“红名单”,在参与社会创投项目、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争取国家财政项目上优先考虑;对被各级机关处罚、媒体负面曝光、年检发现问题、被投诉举报经查实的,纳入“黑名单”,在参与等级评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受到限制。
三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全市的社会组织原有组织机构代码,按照规定转换成新的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并以县(市、区)为单位,将新生成的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分配到各地,目前,已完成存量1256个社会组织的换码工作,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已为社会组织更换新版登记证书,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的安排全部更换完毕。
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的审批条件、办事流程、时限和提交的材料、咨询电话等事项,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社会组织QQ群、微信群进行公布;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办法、程序、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将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名单等信息,及时通过宁夏政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及时将社会组织执法查处结果,特别是被登记管理机关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向社会公布。
五是加强督查评估考核。制定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评分标准,组建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着力加强等级评估成果的综合运用;对12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财务进行检查,防止非法集资、善款私用、救助不实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益类社会组织社会信用,对业务活动开展不经常,管理不规范,社会信用度较差的28家社会组织依法及时注销;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任前公示,将慈善组织信息、财务报告纳入公示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