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坚持把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作为落实以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突破口来抓,有序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出台《吴忠市公立医院改革补偿办法》,明确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离退休人员工资、政策性亏损、重点学科人才培养、公共卫生应急等6个方面的投入保障责任,市级公立医院基础建设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承担,红寺堡区、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财政投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例达到24%以上,有效解决公立医院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
二是落实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坚持院长薪酬水平与本院职工人均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按照不高于本院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的标准,核定公立医院院长年薪。赋予院长人事管理权、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权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三是实行人员和薪酬总量管理。以编制床位数为依据核定人员总量, 按人员总量核定年度薪酬总量,分临床、医技、护理、行政、后勤等类别设置岗位,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岗位薪酬制度,体现医、护、药、管等岗位差异,有效提高了职工收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了医院事业健康发展。
四是推行岗位考核管理制度。统一实行聘用管理,编制内外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审等方面同等对待, 实现同岗同酬同待遇。建立聘期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惩和解聘的主要依据,畅通人员出口,建立人员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新机制,充分体现了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激发公立医院活力。
五是建立会计派驻制度。在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充分将人事、经营、内部分配等权利下放医院,不断强化医院的精细化管理的同时,向公立医院派驻会计,切实加强公立医院的财务安全、费用控制、财务管理、运行效率等方面监管,确保薪酬制度公平、公正、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