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检察机关围绕服务和保障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积极践行“绿色检察”理念,根据实际情况和排摸出的线索,通过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性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全面履职,一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环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彭阳县检察院针对部分公立、私立卫生院等医疗机构长期违规将医疗废水直接通过下水管道进行排放,对环境及水源造成严重污染的现状,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在调查掌握医疗污水违规排放问题后,向卫计、建环、城管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使医疗机构及时安装医疗污水处理设备,通过臭氧消毒杀菌处理后再排入下水管道,是全区首例医疗污水违规排放公益诉讼案件。西吉县检察院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污染调查,依法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完善“河湖水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长效机制。2018年上半年,针对重点河流湖泊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污染立案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两件,均已整改并回复。同时,主动参与“绿盾2018”火石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党家岔湿地保护区清理整治行动,跟踪监督生态环境整治和保护修复工作。泾源县检察院针对林业部门对宁夏水务投资集团实施宁夏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水源工程石嘴子截引支线工程时违法占用林地、破坏森林和植被等行为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原有植被不可自然恢复和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向泾源县林业局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宁夏水务投资集团对非法改变林地进行恢复治理,并缴纳罚款18万元。原州区检察院针对三寨公路旁石灰窑非法占用退耕还林地长期进行土法煅烧石灰,严重破坏该区域的林地植被和林地土壤,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废气污染环境,生产废渣导致水土流失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该石灰窑进行关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在石灰窑两侧设置400多米的隔离防护网。至此,非法生产近3年的石灰窑场地已被平整并恢复植被,树木成活率达到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