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976家。其中,牛羊定点屠宰场2家,食品加工企业25家,食品加工小作坊189家,食品经营户1666家,餐饮单位1098家(单位、学校食堂166家)。药品生产经营单位105家,其中药品生产企业1家,药品批发企业3家,零售药店10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5家。医疗机构192家,其中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镇卫生院1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3家,民营医院6家,个体诊所20家,村卫生室148家。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重大。近年来,同心县始终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严格责任落实,持续强化监管执法,全县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安全形势总体稳定。2017年,成功创建了自治区食品安全先进县。
一是坚持牵头抓总,推进监管责任落实。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体制机制,及时调整了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厘清成员单位职能职责,促进各方责任落地落实。针对4月份下马关镇发生禽流感疫情,同心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先后下发了加强肉品检验检疫、严禁各学校食堂购进禽类肉制品等履职预警通知书,进一步加大对活禽交易市场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市场开办方和活禽经营户立即整改,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接受了各级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视察,并按审议意见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市监、农科、教育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宁夏五谷丰生物科技、宁夏少良维乐食品、宁夏豪伊德食品等18家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11处。按照今年创建2个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10个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的目标任务,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引领食品行业自律、提档升级,目前豫海镇、兴隆乡已通过示范乡镇初验。
二是狠抓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把宣传教育作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的有效载体,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设了“聚焦市场监管”专栏,反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灵活可控的宣传活动。把《食品安全法》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把握特殊时段和节点,深入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等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宣传教育及“法律八进”活动,通过宣讲法规、假冒伪劣商品展示、以案释法等形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进市场、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宣传册、宣传单等共计8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营造了“关注食品安全,享受健康生活”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风险管控,着力整治突出问题。重抓环节,构建全链条监管。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抽样检验、制度规范、稽查办案等手段,以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为重心,进一步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提高风险防控水平。在生产环节,严把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保证食品每个环节安全可靠。在流通环节,推行食品药品网格化管理,形成分区划分、包干负责、不留死角的流通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916户全部实施量化分级评定,B级以上达97%以上。聚焦问题,排查安全隐患。紧盯人民群众最为敏感、反映最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以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三小”经营者,学校食堂,网络订餐外卖平台、诊所等为重点监管对象,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学校食堂、碘盐质量、疫苗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共建立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清单28项,实行销号管理,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安全案件8起,切实做到严惩一个、警示一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3家药品经营企业所属连锁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将企业的信用等级降为失信等级。全面排查疫苗质量风险隐患,规范冷链药品储存和运输管理,重点对县疾控中心的疫苗购进、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县疾控中心的一类疫苗由市疾控中心调拨,二类疫苗从生产企业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近期长春长生公司涉事疫苗批次未流入我县。监督抽检,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以商场、超市、药店、专卖店等场所为重点,通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有效防范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隐患。截至目前,共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省抽26批次,食品农产品120批次,快检280批次,分别占任务的21%、50%和56%,抽检合格率100%,力争9月底前完成全年的抽检任务。开展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样25批次,中药饮片评价性抽样15批次,化妆品抽样6批次,医疗器械2批次,均完成全年抽检任务。其中,经检验中药饮片1批次不合格,已立案查处。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和超市进行抽样检测,共抽样377个批次,合格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