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罗县按照自治区《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精神,把“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全县教育工作的主题。
一是严格执行全区统一校历,科学合理的制定作息时间表,明确课程、课时、考试次数,确保中小学学生在校时间及学习内容,严禁各学校随意改变课程设置,保证学生每天在校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二是制定《平罗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规定了各学校不违规办班、不补课、不分“重点班、尖子班、实验班”,同时,全县各授课教师严守不向学生推荐或征订其他教辅资料的承诺,不参加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在外兼课兼职活动。
三是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并建立学生信息库和学生变动及普及程度档案资料。
四是规范教师授课行为,因材施教、分层教学,优化作业布置方式,不搞“一刀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县各小学3年级以下不留书面家庭作业,3年级以上留量每天在1小时之内,初中学生在1.5小时之内。并对各中小学测评方式和评价模式进行改革,采取“四率一分”方式优化了评价策略,调动了教师工作积极性,有效减轻了学生课业负担。
五是充分发挥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工作的督查,定期召开责任区督学工作会议,检查减负工作进程,落实减负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