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盐池县紧紧围绕自治区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一是狠抓三大责任落实。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安委会先后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基层和企业检查督导,先后多次听取专项工作专题汇报。同时,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切实推动 “三大责任”有效落实。
二是广泛组织宣传发动。组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通过广播、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坚持宣传发动、培训带动、帮扶促动、督查推动相结合,将223家工矿、危化、建筑施工等企业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对360名企业安全人员进行了百家企业专题培训教育。
三是完善监管防控举措。重点抓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体系”建设,全县84家重点企业完成系统上线,制定清单611条,自查隐患整改率达99%。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先后聘请3家中介机构、11名专家,对20家工矿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等进行指导服务,切实推动了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个到位”。
四是严督实查立查立改。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深查细究,倒逼责任落实。对9个乡镇(街道)和17个重点监管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倒排名,对连续三个月排在后两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94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1起,行政处罚42起,罚款13.48万元,关闭停产取缔21家;问责曝光措施不力的单位6个和10名违法违规人员,切实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