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与发展“枫桥经验”,有效发挥商会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商会调解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石嘴山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探索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延伸人民调解触角。近日,平罗县司法局联合平罗县工商业联合会成立平罗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石嘴山市首个商会人民调解组织。
平罗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于9月11日在平罗县工商联挂牌成立,设立人民调解室,悬挂统一的人民调解工作标识、徽章、建立工作台账。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商会会长担任、副主任由商会副主席担任,委员由理事会副会长、法律顾问担任。从深化惠企便民法律服务工作、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入手,主要调解涉及商会会员间、会员企业与职工间、会员与生产经营关联方间、会员与其他单位或人员间的各类民间纠纷,以及其他适合人民调解的民间纠纷。
石嘴山市首家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商会会员维权工作正式走入法治化,有效延伸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架起了人民调解组织在法律服务机构与商会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