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五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除依法保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外,行政决策公开率、合法性审查率、集体讨论率均达到100%。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等七项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程序等行政决策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库。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性,分别建立了由政府部门牵头的县域经济与产业发展、工业经济发展、农业和农村发展、城乡规划建设、网络信息工程、旅游事业发展、人才科技、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与社会管理等十个专家组并建立专家库。
三是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7〕30号)精神,结合彭阳县情实际,制定出台《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目前,全县95%的乡镇和部门均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