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原县通过健全劳务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强化技能培训、简化创业担保贷款程序等措施,大力推进就业惠民工作,被自治区确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截至8月底,转移就业8.53万人,实现工资性收入10.7亿元,劳务人均收入12588元。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促进转移就业。制定了《海原县2018年就业创业脱贫富民实施方案》,确定了2018年就业创业各项目标任务,靠实了乡镇、部门责任。以“四抓四比”双争竞赛活动为契机,将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等纳入双争竞赛活动实施范围,形成月月有进度,件件有回音,营造了良好的转移就业氛围。
二是落实奖补政策,推动转移就业。通过就业创业微信平台等大力宣传转移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劳务经纪人组织转移就业。对4个优秀劳务中介组织、8个劳务经纪人、1个驻外劳务服务中心、7个创业就业典型进行了表彰奖励,出台季节性务工奖补政策,及时兑现了2017年度季节性务工交通补贴27.3万元,
三是坚持精准培训,提升转移就业能力。大力实施技能拿证升级工程,通过“企业订单、培训机构列单、劳动者选单、政府买单”的培训方式培养针对性人才。结合海原县城乡劳动者培训意愿,共完成各类培训3681人。加大对扶贫车间和企业“订单”培训扶持力度,对培训后就业率达60%以上的企业给予培训补贴和实习补贴,已开展扶贫车间培训186人,企业订单培训23人,对2017年建档立卡户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人员,给予每人每天35元补贴,共补贴5038人529万元。
四是加大创业扶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实施创业培训+担保贷款+创新服务“三位一体”的创业模式,开展创业培训班9期,培训295人。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创业人员发放3年期创业贷款,截至8月底,共发放贷款263笔2127万元。在四季鲜返乡农民工市级创业园入驻企业和个体户423家,带动就业1210人,目前正在申报自治区级创业示范园。培育创业实体301个,创造新岗位828个,创业带动就业2007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1%、100%,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