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以来,针对乡村产生大量秸秆极易引起农民焚烧现状,中卫市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全面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坚决防止农田秸秆“一烧了之”对环境造成污染,全力打造“蓝天碧水·绿色城乡”。
一是加强督查力度,严禁焚烧秸秆行为。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建立以市为龙头、县(区)为重点、镇(乡)为主体、村(居委会)为基础、村民组(种植流通组织)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督查与问责机制。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鼓励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对发现的秸秆焚烧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曝光通报一起;对查办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对劝阻不听、恶意焚烧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是加强科技投入,提升秸秆利用价值。积极推进秸秆饲料化,结合国家粮改饲项目实施,推广秸秆饲料加工调制、全株玉米青贮、秸草搭配饲喂等秸秆养畜先进实用技术,推进秸秆饲料专业化生产、精细化分工、市场化运作。大力推进秸秆还田,秋收期间积极推广使用秸秆切碎机械装置,确保秸秆直接还田;在南部山区缺水干旱地带大力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秸秆生物反应堆等先进堆肥技术,改良土壤。全力推进秸秆能源化,开展沼气和生物质发电项目示范,探索改造建设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及生物质天然气等高质化利用项目,稳步推广秸秆生物气化、热解气化、固化成型及炭化技术,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打造“饲-肥-气-电”模式,提高农村能源使用品位。
三是加强政策扶持,力促秸秆循环利用。设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引导专项资金,将其列入财政预算,用于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建设补贴,提高秸秆还田和收集率;探索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扩大综合利用规模;积极协调解决秸秆利用企业在用地、用电、用工、收购、运输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增强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