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1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林业和草原局,银川市人民政府、灵武市人民政府,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单位,组成自治区验收工作组,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36项及“回头看”反馈意见第39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自2018年6月21日,灵武市启动侵占保护区企业拆迁退出工作以来,累计投入人力3.2万工日,机械3万多台班,清理、搬运出厂的物资材料35.6万吨。截止2018年12月20日,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出示的保护区备案边界,侵占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42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拆除及清理任务,共退出并完成生态恢复面积2197亩,实际共完成生态整治面积2658亩,2018年12月26日通过了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验收。
通过实地核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讨论,验收工作组一致认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灵武市委、政府已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要求完成了整改任务,同意通过验收,并将退出保护区区域正式移交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