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2019年第6号),决定将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扩大到银川综合保税区等全国24个综合保税区,标志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在我区正式实施。试点政策实施后,银川综合保税区的出口企业将享受到更全面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保税政策和出口退(免)政策,为出口企业积极拓展国内市场业务,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供新的动力。
下一步,银川市综合保税区将围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的实施,开展实体培训,通过对园区企业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精准辅导,帮助企业准确掌握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同时,进一步加强招商工作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拓展项目引进渠道,紧抓试点政策实施机遇,力促一批重点投资项目加快落地,努力推动园区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助推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