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市51家房产经济机构共签“银川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自律公约”,共同践行我市房地产经济机构诚信建设,倡导“守信践诺,阳光服务”。
“自律公约”要求各房产经济机构严格遵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制度和银川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实施细则,主动做好备案工作,自觉服从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信息公开是房地产交易中的重要一环,“自律公约”明确要求房产经济机构要保证房源产权信息、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真实可靠。经委托人同意,并到有关部门核验房源信息后方可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发布的房源信息内容要真实、全面、准确,确保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一致。不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不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
银川市房地产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说,此次要求房产经济机构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识全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并协助当事人依法诚信纳税。服务过程中使用正规合同文本。不占用、挪用或变相占用、挪用服务对象的交易资金,严格管理各流程服务,确保客户资金安全。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同时,“自律公约”要求房产经济机构严格为委托人保密,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违反“自律公约”的,将由银川市房地产业协会视其违约程度分别给予批评、业内通报、公示曝光、解除签约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计入企业信用档案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市房地产业协会将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取消备案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