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双双工贸有限公司,你公司存在有关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12月15日被石嘴山市生态
环境局处以陆万元罚款(石环罚字〔2020〕1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你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至今未履行行政处罚的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请你公司10日内缴纳罚款。你公司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向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人:齐中首电话: 13619569660
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环境监察大队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