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发布第二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命名决定,我市被命名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统揽,扎实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任务,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法治石嘴山建设的重点任务,立足于人民群众对优质法治供给的美好需要,在推进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细化措施、精准发力,经过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资料审查、第三方评估、实地核查、集中评议、满意度调查、社会公示等环节,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对第二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予以命名,我市成功入选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巩固提升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成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有效发挥先进典型标杆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具有石嘴山特色的示范创建项目,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推进,为努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加快谱写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石嘴山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记者范银鹏通讯员李顾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