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平罗县辖区内5家大型连锁药店开展医疗药品及防疫物资价格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执法人员重点对连花清瘟颗粒、蒲地蓝消炎片、感康复方氨酚烷胺片、板蓝根颗粒、芬必得布洛芬缓释胶囊等药品及口罩、酒精、测温枪等防疫用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涨价信息、强制搭售、办理会员卡方可购买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检查。督促药品零售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保障疫情用药价格平稳。同时,提醒告诫各药店加强价格自律,增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明码标价,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对消费者的正确引导。
从检查情况看,目前,尚未发现被查医药经销单位存在哄抬药价、囤积居奇、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不正当违法行为,对个别药店明码标价不规范的行为,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 (记者周丽华实习记者杨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