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决策部署,我市自2020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并成立工作专班及领导小组,制订了各阶段行动方案,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全面完成动员部署阶段、排查整治阶段、集中攻坚阶段、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三年行动攻坚扎实推进“巩固提升年”工作》的通知、《中卫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综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2022年度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场评估的通知》等文件,并对市级层面8大领域18类重大风险明确责任分工。4月份,各县(区)、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部门根据评估表内容,自行评估了工作开展情况;6月份,市安委办组织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场评估,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18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评估。9月份,紧盯全市已排查“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不放过任何“一般性”问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隐患清零,确保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圆满实现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清零目标。
总结评估发现,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全面落实了《中卫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卫安委发〔2020〕5号)部署要求,全市各县(区)、各部门深入分析深化排查治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持续深化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16个重点行业领域,紧盯整治重点任务,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制定“部门、县区、园区、企业”四张“工作清单”和18张“任务分解表”,已全面完成三年行动592项主要任务,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落实“五定”工作措施,有力推动各行业领域三年行动整治任务按期推进,整治各类突出问题102项,整改重大隐患114处,制定制度措施104项。 (通讯员 王丽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