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妥善解决辖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遗留问题,对辖区符合办证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启动不动产权证逐步办理程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持良好社会发展环境。截至目前,全市棚户区改造不动产登记办理已完成初始登记8116户,组织协助群众归集提交申办资料2691户,办理产权证1641户。
“我们主要负责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安置小区办证工作,自工作启动以来,按照‘统筹谋划、系统计划、提前准备、加快办理’的原则,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权中心工作人员对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批次办理工作。”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主管张娥介绍,截至目前,他们已完成东方红二期、宇丰苑等10个小区172栋楼7108套房屋的初始登记工作,办理率达66%。
据了解,我市辖区现有30个安置小区22369套230.8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因土地手续不完善、未竣工验收备案、未缴纳税金等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近5年先后有140批1250余名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诉求。2022年12月,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了《中卫市市辖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方案(试行)》,建立了“谁主管、谁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高效推进的工作机制,并将市辖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列为2023年全市“十大民生实事”之一有序推进。
我市将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落实落细办理措施,加快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证进度,下大力气破解这一历史难题,力争今年10月底办理率达到60%,2024年6月底基本完成办理任务,努力把安置房真正变成群众的财产性收入,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 (全媒体记者 杨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