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关系民生福祉,是实现安置群众从“居有其屋”到“居有所权、居有所安”的重要途径。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牵动居民心。今年,我市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办证难题,实施棚户区安置房办证惠民工程,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集中力量打通棚户区安置房办证“最后一公里”,全力以赴让群众实现宜居幸福梦。
“太高兴了,终于把房产证拿到手了,特别高兴。真心感谢政府,实实在在为我们办好事、办实事!”11月3日,家住沙坡头区滨河镇新墩西区的居民施明拿着翘首以盼的“大红本”,喜笑颜开地说。施明一家2019年分配到住房,2020年装修入住,因为种种原因,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迟迟办不下来。
在中卫,有类似烦恼的不止施明一家。家住沙坡头区文昌镇东关新村的居民李吉德也等待多年,前不久终于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他和老伴高兴得合不拢嘴。李吉德说:“房子没有证,心里总觉得不踏实,现在房产证拿到手,心里就踏实了。”
近年来,我市将化解棚户区安置房“办证难”问题作为民生要事、社会治理大事来抓,高度重视、全力推进,明确化解路径、细化责任分工,统筹整合辖区政府和各部门力量,妥善解决我市安置房居民产权证办理问题。
“此次办证共涉及市辖区28个安置小区21756套住宅,其中市本级负责办理23个安置小区18605套住宅,沙坡头区负责办理5个安置小区3151套住宅。截至12月1日,市辖区共23个安置小区完成首次登记,其中市本级19个,沙坡头区4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
由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土地手续不完善、未竣工验收备案、未缴纳税金等原因导致房屋办证难,该问题一直是安置房居民的“老大难”问题。2022年12月,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了《中卫市市辖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方案(试行)》,建立“谁主管、谁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高效推进的工作机制,并将市辖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列为2023年全市“十大民生实事”之一有序推进。今年7月,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中卫市关于推进解决历史遗留城镇住宅“办证难”问题工作方案》,坚持综合施策,分类推进,简化程序,依法依规化解群众无过错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确保全市国有土地上城镇住宅历史遗留问题应化尽化、产权证书应颁尽颁,让群众“办证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在实施棚户区安置房办证惠民工程过程中,我市制订《中卫市税务系统化解历史遗留城镇住宅“办证难”涉税工作方案》,设置“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专区专窗”,通过专人、专号专办等方式,为棚户区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目前,市辖区已完成首次登记1.65万套,达到办证条件1.4万套,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书1.02万套。
“今年,我市把化解房地产领域办证难问题作为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通过积极申请资金、开设安置房办证专区、配置15个窗口受理安置房办证业务,加快群众办证到户速度,确保市辖区历史遗留城镇住宅‘办证难’问题实现应化尽化。”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薛海涛说。
小小一本“证”,承载“大民生”。一本本红色的不动产证,见证着利民之举,也温暖了棚户区群众的心,让他们收获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媒体记者 王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