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产业是基础,人才是关键。近年来,我市深入落实乡村人才发展政策,进一步拓宽乡村人才脱颖而出的途径,通过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打造了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截至目前,我市共51人获评高素质农民职称,其中,农民高级农艺师15人、农民农艺师30人、农民助理农艺师6人。
“我是土生土长的农民,没想到能够评上职称,以后我将发挥专业水平,让土地产生更大的效益,带动周围群众一起致富。”近日,当谈及拿到“农民高级农艺师”证书,海原县关桥乡麻春村村民丁晓龙难掩激动心情。
“土里土气”的丁晓龙是麻春村的致富带头人,2014年创立了海原县砂甜宝硒砂瓜专业合作社,打造绿色基地5000亩。其间,丁晓龙扎实开展种植技术、电商销售等技能培训,先后培训5800余人次,带动569户群众脱贫致富,累计销售额达9000万元。
“这两年,我们扎实开展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工作,经市级审批核准,2023年全县6人取得高素质农民职称。”海原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说,他们以此为抓手,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正向激励作用,持续推动职称评审工作走深走实,打通职业农民的成长之路,选拔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土专家”“田秀才”,激发乡村振兴人才活力,为乡村振兴拓宽引才育才路。
记者了解到,为多措并举抓实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作,我市出台了《中卫市“特色农业+人才”行动计划》《领导干部联系服务农业人才工作制度》和《市农业农村局“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建立、职称评聘、能力素质培训等工作。为建立符合高素质农民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和评定办法,我市制定了《中卫市农业系列职称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凡在我市主要以农业生产经营为职业,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且具有相应专业技能的骨干人员均可参加农民职称评审。
同时,我市坚持“政策引导、协调联动、就业优先、增收导向”和“实际、实用、实效”原则,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落实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定政策,为我市取得高素质农民职称的人员,配合区、市人社部门计划兑付奖补资金18.6万元(高级6000元/人,中级3000元/人,初级1000元/人)。
“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分为初、中、副高三个级别,专业包括农作物(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果类)种植、动物(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特色农业产业等。参评人员不受学历、论文、资历限制,注重实践、创新、贡献。”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负责人刘静说,取得职称的高素质农民在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发挥骨干和示范引领作用,并具有推动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带头应用先进科学技术等职责和任务。 (全媒体记者 汪文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