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治超办《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的通知》(宁交办发﹝2018﹞9号)、《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18〕26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路警联动工作机制,深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出行环境,结合银川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印发《银川市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及渣土运输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市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近年来,银川市对于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以及渣土运输车辆不盖篷布、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一直有序开展。但由于路政、交警、城管等部门对相关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不一,加之路政、城管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及驾驶人缺乏有效的行政强制手段,导致货车驾驶人驾车强行冲卡甚至威胁、辱骂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严重影响到交通安全以及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增强执法合力,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违法行为势在必行。
《方案》明确;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治超执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加强渣土车辆及柴油车治理,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促进治超长效机制健全巩固、治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货运市场环境更加有序、道路安全形势持续好转,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方案》提出;专项行动自2018年7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7月30日。各部门要(一)强化联合执法及源头管控,加强路面治超执法、货源单位管理。公安交警、城管部门全面进驻银川市路政稽查支队高家闸治超站,与路政部门开展治超联合执法工作,加大路面监管力度。公安部门要依法从严打击,确保正常的治安环境和交通秩序。道路运输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对货源单位进行排查和梳理,全面掌握辖区内货源单位情况。对货运量大、车辆流量多、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砂石料场、水泥、采矿及加工点、货运场站等货源单位,要确定为重点监管单位。督促货源单位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责任,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站、场、矿)上路。(二)强化渣土运输车辆管控,加强运输企业管理,划定车辆行驶范围,加强建筑工地监管。城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健全自律机制,定期组织对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制定运输公司备案标准,并对符合备案标准的运输公司进行实地勘查、验收和考核等工作。同时,对渣土运输企业的备案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城管部门要会同交警部门对渣土车辆实行准入分配、联审入户制度,为符合要求的渣土车辆办理通行证。住建部门要对使用未备案的拉运车辆的企业进行处理,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将智能化工地管理与智能渣土管控系统进行链接,信息共享,实时监控工地出入口、设施运行及工地扬尘等情况。
《方案》要求:(一)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职责。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部门治超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更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将超限超载治理及渣土运输车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二)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公安交管两部门路警连勤联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治理工作形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健全完善货车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推动联合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加强和创新公路执法管理,着力提升公路交通管理与服务水平。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和形式进行集中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深入货运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引导货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货车驾驶人,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法制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自觉做到依法装载、安全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