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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 推动宁夏制造业转型升级
时间:2018-08-03  来源:宁夏财经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制造业的强大对提高国家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是制造业大国,也是互联网大国,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有利于形成叠加效应、聚合效应、倍增效应,前景广阔、潜力巨大。为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将我国从制造大国转变为制造强国。近日,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创新驱动我区制造业转型升级,将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遴选若干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树立典型示范,培育工业经济新增长点。
  一、申报条件
  (一)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 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企业信息化基础较好,在互联网+制造业融合领域具 有前期研发基础或技术储备、充足的研发或应用推广经费,取得 明显成效。
  (三)具有较强的融合创新能力,在创新模式、实施路径、 应用推广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突出特色,符合未来发展 方向,能够形成有效的商业模式,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
  (四)试点示范项目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项目。
  二、试点方向
  (一)实现资源共享协同的生产组织创新。
  (二)满足个性需求的制造模式创新。
  (三)支撑智能绿色的生产运营创新
  (四)提升用户体验的产品及营销模式创新。
  (五)助力企业低成本运营的融资方式创新。
  (六)支撑全业务全流程互联网转型的集成创新。
  三、申报要求
  (一)企业以自愿申报为原则,按要求认真填写《2018年自治区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要严格按照试点方向中的六大方向申报。
  (二)五市工信局、宁东基地经发局、开发区经发局负责通知所在区域企业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8月7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经信委产业信息化处,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自治区2018年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并在自治区经信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将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要求,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二)国家、自治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优先考虑支持。
  (三)对获得自治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试点项目的企业,在申报国家相关专项时优先进行推荐。
编辑:祁雪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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